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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颠覆国家政权罪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,
2018年4月19日
银川刑事辩护律师
http://www.nnqjsrbh.com/
[法律指引]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05修订)
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、策划、实施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对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以造谣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相勾结,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、第一百零四条、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,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文章来源:
银川刑事辩护律师
律师:
吴少华
[银川]
北京市盈科(银川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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